1. 负责学院人力资源、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统筹全院人才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人才、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 负责全院编制和岗位设置的管理、聘任、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4. 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考工定级、培训和技师评定等工作。
5. 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引进、培养和转业、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等工作。
6.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
7. 负责中层以下干部的考核、聘任和管理。
8. 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审批等相关工作。
9.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及人事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0. 负责待聘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安置工作。
11.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负责院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设置工作。
12. 负责学院特聘教授的遴选、聘任、考核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聘任工作。
13. 负责学院特聘教授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后各项待遇和事务的组织落实。
14. 负责各级人才和团队项目、人才培养工程的组织申报、培养措施的落实和管理考核工作。
15. 负责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6. 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的组织申报培养管理,负责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公派出国访学及学术交流资助的管理和高访出国英语强化培训等工作。
17. 负责全院教师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8. 负责职称计算机考试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等工作。
19. 负责全院教师和附属医院相关人员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 负责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教学职务兼聘工作。
21. 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荣誉教授聘任手续的办理工作。
22. 负责各级各类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推荐工作。
23.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维护、业务档案及相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
24.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