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各部门、学系需要使用小剧场,在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下:
1、学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党办、院办通知为准)
2、各部门、学系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院学生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全校性品牌学生活动。
5、活动必须满足300人。
6、其他确有必要使用的情况。
提前一星期填写小剧场使用申请表,学生活动请示陈书记,各部门、学系活动请示唐书记,按要求填写后送交院团委。
使用单位对活动开展的全过程安全负责,小剧场的使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相关会务和活动安排等工作由主办单位自行解决,具体硬件操作由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负责指导。